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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中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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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02 16:26:15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落到实处,更好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近日,资阳中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阳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区)法院分管领导及市中院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资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江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主要内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通报了全市法院近五年审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信用卡纠纷的基本情况。与会部门就司法建议中反映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楼盘处置、信用卡纠纷实质化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如何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建议内容落地落实提出了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一要凝聚共识,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的重要手段,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更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要深刻认识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办理”与“治理”结合,“治标”与“治本”并进,实现司法治理从末端走向前端。二要同向发力,深化司法建议工作落实落地。司法建议是法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行业和社会问题开出的“药方”,蕴含着法官的良苦用心和期望,寄寓着法院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呼吁,但“病症”的治理需要相关行业、部门齐心协力,共同解决。要强化审判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做到问题清,底数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切实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三要加强良性互动,以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理。要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发挥能动作用,深入分析研判个案、类案反映出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确有必要又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要加强与司法建议涉及的部门、行业的协调联动,做到“事前沟通”“事后跟踪”,良性互动,共商推进协同治理的制度举措,共促矛盾纠纷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资阳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