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强化执行监督,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近日,安岳县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袁云华“零距离”见证涉金融案件执行行动,并监督执行全过程。
2018年,何某与中国银行安岳支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300000元。由于何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安岳县法院支持银行诉求。判决生效后,何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对何某名下房屋进行拍卖。因何某外出务工,只有其父亲在家,执行干警耐心向何某父亲释法明理,希望其向何某转达及时履行债务的必要性。袁云华也对债务履行提出了合理建议。
经劝导,何某父亲表示理解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将让何某与银行协商还款;若协商不成,愿意配合法院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