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完善委托鉴定机构备选库及评估、拍卖机构年度集中报名审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管理办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对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并达到一定资质等级和条件的评估、拍卖机构,在自愿报名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前提下,通过年度集中报名、集中审查确定2016年的入选机构,同时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年度清理完善确定2016年的入选机构。现将2015年度清理完善委托鉴定机构备选库及评估、拍卖机构年度集中报名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选库新入库机构类别和集中报名的评估、拍卖机构类别
1、拍卖机构;2、房地产评估机构;3、土地评估机构;4、资产评估机构;5、会计(审计)师事务所;6、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7、司法鉴定所。
二、2016年度新入库机构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为提高我市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质量,我院按以下标准和要求接受新入库机构报名初审。
1、在四川省内注册的机构;
2、拍卖公司:具备AA级资质,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3、房地产评估机构:具备二级资质,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4、土地评估机构:具备B级资质,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5、资产评估机构:需经财政厅批准成立,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6、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需经财政厅批准成立,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7、工程造价(咨询):具备乙级资质,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8、司法鉴定所:仅限具有法医类、文检类、痕迹类鉴定资质的三类机构申请报名,且当年经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具有上述资质等级的机构;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的,评定的资质过期的;3、在鉴定、评估、拍卖中有不良记录的;4、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5、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一)2015年度新入库机构报名应提交资料
1、填写报名申请表(评估、拍卖机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其余机构见附件3);2、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评估机构、造价咨询机构、会计审计机构等要求提供上年度收入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工商税务报表等复印件);拍卖机构上年度成交额证明材料(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工商备案表等复印件);5、上年度年纳税证明;6、 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7、符合第二项第(一)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原入册机构(评估、拍卖机构除外)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提交《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备选库机构年度报表》(附件2);2、年度业务工作报告书。
(三)原入册的评估(资产、土地、房地产)、拍卖机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提交《评估、拍卖机构申请表》(附件1);2、年度业务工作报告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上述材料中申请表、年度报表单独递交,其余资料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交资料一律以审核不合格处理。
四、审核程序
中院初审和年度清理完善通过的机构,报省法院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作为2016年度我市辖区内法院系统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备选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机构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0日。逾期概不接收,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送交材料地址: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004室
联系人:何冬梅
邮箱:
电话:028-26122890
传真:028-26122938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